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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花钱买购房资格”需彻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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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2-12-16 13:07:43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这一问题不仅涉及政策公平,背后可能还有腐败。

12月15日《华夏时报》披露,北京存在“花钱买购房资格”的现象,价码低时有3万元,高的时候是6-7万元,在广州,花钱获得购房资格的现象同样存在。

“花钱买购房资格”,如果这一消息属实的话,意味着限购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遭架空。最近,一线楼市再掀涨价潮:新盘提价、二手房涨价,这些涨价现象的背后是否与“花钱买购房资格”有关?公众很想知道答案。

这种花钱办购房资格的现象,至少有三种可能:


其一,办理虚假纳税社保证明来购房。有的是中介机构为想买二手房的外地客户代办纳税社保证明,开发商也会为一手买家“办证”指路。尽管有一定风险,但也有不少冒险者。其二,通过各种关系办理真实的社保证明,据说有专门代办公司,也有“行价”。其三,某些地方部门有意放松限购,允许一次性补齐社保。

不管怎么说,这三种情况都损害了政策的公平性。这是因为,无论是“国十条”中的限购规定,还是地方限购令,所设定的限购条件如完税证明、社保证明等,对每个人应该都是公平的,在统一的限购政策面前,不应该出现花钱就能获得购房资格的现象,因为这会让限购政策丧失公平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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