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丁宁失金过度表现折射中国体育金牌至上弊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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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2-8-3 08:42:18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      伦敦当地时间8月1日下午,世界排名第一的丁宁在奥运赛场泪如雨下。在伦敦EXCEL展览中心举行的奥运会乒乓球女子单打决赛,22岁的丁宁和24岁的李晓霞两名中国选手的同室操戈,也引来满场观众爆满。在这场奥运冠军之争中意外发生了,现场执法裁判连续的判罚,导致丁宁场上的势头一再被压制住,场上形势呈一边倒。
      本是一场势力均衡精彩绝伦的经典大战,没想过程竟然是一边倒,看的索然无味,甚至反胃。不是丁宁技不如人,也不是发挥不好,纯属是执法裁判总是硬插一杠子,在执法天平上倾向于一方。如果对于实力差距大的选手还好说,对不相上下的世界乒乓球前两名的对决,偏袒任何一方对他人都是致命的打击。如此难怪丁宁赛后伤心欲绝,痛哭流涕,甚至不与李晓霞握手。
      赛后国际乒联主席沙拉拉也被丁宁的泪水所打动,他专门到混合采访区来安慰丁宁。沙拉拉开玩笑说:“下一届奥运会还得看你的表现呢?下届伦敦奥运会你如果再打进决赛,我来当比赛的裁判。”当然这仅仅是玩笑,不说下一届丁宁是否进入决赛,就是进入了乒联主席也没可能当裁判,估计到场压阵可能差不多。可以说,沙拉拉此言与其说是安慰,不如说是忽悠人。对于这些劣等裁判,就应该进行严厉惩治,毕竟不是偶尔触犯,而是三番两次的故意捣乱。羽联都受不了净身了,乒乓球还等什么?此时不扫,不要说下届,下一场比赛丑闻难免不出现。
      或许有人说,都是国人对决,金牌都是中国的,结果无所谓,其实不然。按官方观点来说,体育是要讲究精神的,是要赛出水平,赛出成绩,尤其是在奥运场地,这不仅运动员做到,还要裁判员秉公执法。这方面乒乓球裁判肯定没做到。按社会观点来说,运动员也是人,也有权益和尊严。如果是非决赛可以让球让更有实力队员上,只要决赛都是中国运动员,就不存在客气了。所以遇到不公申诉是必要的,哭哭也是允许的,毕竟是女孩子,输的又不能心服口服。
      丁宁现象实际上反映了中国体育机制问题,折射出中国金牌至上的管理弊病。同样获奖,金牌、银牌天壤之别,奖励、待遇以及今后的地位大不一样。从丁宁痛哭到吴景彪流泪,我们应该反思下中国的体育奖励体系,金牌是至上的,但不能囊括全部,不能差距太大,我们在奖励冠军的同时,也应该拉近亚军、季军的差距,也应该关注下没获奖同样付出的其他运动员表现。同时,不仅关注运动期内队员待遇,对退役后的队员也应该做好安排,而不是身残无人问,以致流落天桥卖艺卖奖牌。我想如果中国的体育奖励合理些,中国队员的福利保障完善些,是不会出现如此金牌旁落过于激动的场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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